刘鑫

  • 证监会原副处长受贿百万被判三缓三,涉两公司赴港上市审核

    证监会国际互助部综合处原副处长刘鑫因受贿罪获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2月26日宣布的一份讯断书显示,2006年至2007年间,刘鑫使用担任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国际互助部综合处副处长,使用审核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洛阳栾川钼业团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栾川钼业)申请在香港H股上市的职务便利,为陈某到场上述公司在香港H股上市的股票配售提供资助,并

    202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