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政府的失误:大麻店老板泰国获释正在回国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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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闻 摘 要

被关在泰国牢狱五年多的前大麻店老板约翰·范·拉霍芬(Johan van Laarhoven)已经获得释放,正在返回荷兰,消息已经得司法部和他的状师的证实。

被判103年徒刑

约翰·范·拉霍芬是荷兰大麻店The Grass Company的首创人和前东主,可是,自2008年以来,一直住在泰国。2014年7月14日,荷兰司法部要求泰国政府配合对约翰·范·拉霍芬举行观察,泰国警员就以逮捕范·拉霍芬及其泰国妻子作出回应。随后,范·拉霍芬被控使用大麻店收入在泰国洗钱而被泰国判处103年徒刑,必须服刑20年。他的泰国太太也被判入狱。

事件引起荷兰国会的关注,多个国会中的政党在第二议院提问,询问范·拉霍芬在泰国被捕和判刑一案中,荷兰政府的作用。一些社会名人也致力与他的释放,国家监察专员还特别写了一份品评荷兰政府的陈诉。荷兰司法部的做法受到广泛品评。

2019年4月,荷兰司法部长费迪南德·格拉珀豪斯(Ferdinand Grapperhaus)答应,将范·拉霍芬带回荷兰服刑。同年8月,他亲自前往泰国与泰国政府举行谈判。

去年11月,荷兰阿纳姆(Arnhem)法院裁定,凭据其罪行,对约翰·范·拉霍芬泰国刑期必须转换为荷兰的刑期10年零8个月。

在范·拉霍芬可以回到荷兰服刑的消息传出后,他的状师在一份新闻稿中写道:“在有辱人格的条件下被羁系五年多后,范·拉霍芬病重,身体虚弱。因此,他必须立刻去医院接受治疗。”

不外,格拉珀豪斯向第二议院致信说,范·拉霍芬抵达荷兰后将被移送到牢狱中,家人和朋侪可以在那里探望他们。

范·拉霍芬的泰国妻子仍然被关押。范·拉霍芬斯的兄弟说:“她也是荷兰检察部的受害者。司法部长格拉珀豪斯也允许为她做泰国方面的事情,因此我们希望她也能尽快来荷兰。”

凭据《刑事讯断移交法》(WOTS),范·拉霍芬必须在荷兰服完余下的刑期。

但司法部长格拉珀豪斯向第二议院致函说,范·拉霍芬的妻子具有泰国国籍,因此凭据WOTS法则无法引渡, 荷兰只能“继续酌情致力于关注其在泰国的情况。”

荷兰政府“吃不了兜着走”

思量到范·拉霍芬在泰国牢狱中关押的66个月时间,和荷兰通常的服刑三分之二时间之后可望获得有条件的提前释放,预计另有19个月的徒刑。

如果范·拉霍芬切合所谓的“拘留各阶段的条件”,在牢狱服刑后期,将获得更多的自由,因此可能会更早获释。

他的状师Sidney Smeets也提交了请求其当事人在服刑剩余时间获得特赦的信件,另有一项针对荷兰国家的民事诉讼,认为荷兰政府也应负担责任。

荷兰国家监察员去年认为,荷兰司法部门的行为是有过失的,对范·拉霍芬在泰国被判刑和羁系作出了“孝敬”。据监察员的说法,荷兰检察部也“很是相识在泰国举行毒品相关刑事观察的风险”。

第二议院也特别品评荷兰政府在这事件中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