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研究院公布《数字厘革与治理创新:2019年全球互联网执法政策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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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1日,在腾讯研究院主办的第三届“科技向善”年度论坛执法政策分论坛“良法善治—数字社会治理”上,腾讯研究院秘书长张钦坤公布了2019年全球互联网执法政策年度视察陈诉《数字厘革与治理创新:2019年全球互联网执法政策视察》。这是腾讯研究院第四次公布年度互联网执法政策陈诉。

该份陈诉在腾讯研究院每月公布的《腾讯网络法专报》基础上,由腾讯研究院执法研究中心完成,重新兴技术、数字平台、国际治理等维度对2019年海内外数字社会治理和互联网执法政策举行了趋势洞察并提出展望,同时针对网络平台治理、数据治理、网络版权、数字竞争、未成年人网络掩护、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治理、区块链治理、执法科技等九个热点专题举行了分析及展望。在互联网生长50年迎来转折点之际,需要建设健全数字社会治理,创新治理理念和方式,推动科技向善。

目录

本篇为陈诉的趋势概述部门——“互联网五十年转折点,共塑数字社会治理新格式”,作者为:张钦坤、曹建峰、蔡雄山。后续各专题文章将在腾讯研究院民众号陆续推送。

(一)配景:互联网生长迎来分水岭,数字社会治理日益重要

2019年是世界互联网降生50周年,是中国全功效接入互联网25周年。短短几十年间,庞大的、互联互通的全球网络毗连了逾半数全球人口(58.8%),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深刻改变了经济、社会、生活、政治的方方面面。如今,我们已经步入数字社会,泛在毗连、泛在智能、泛在交互等生长趋势打破了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恒久以来的界限;不停涌现的各种数字平台连续重构经济社会及小我私家生活;人工智能(AI)、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IoT)、虚拟现实、脑机接口等新兴数字技术集群连续推动互联网界限快速扩张,带来经济增长、企业和政府效率提升、小我私家便利性、社会可连续等庞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互联网新技术也在连续引领我国经济社会创新生长,我国以超8.5亿网民规模成为全球最大互联网市场,数字经济已经占据GDP的三分之一。

2019年可能也是互联网羁系从松到严的转折年,“挑战”是绕不外去的关键词,包罗来自新技术的挑战、来自数字平台的挑战、来自国际治理的挑战等等。在诸多挑战之下,各界呼吁创新互联网治理模式,努力应对数字技术所带来的新型执法、伦理和社会影响。惟其如此,才气保障数据经济和社会康健可连续生长,才气确保互联网的未来是向上向善的。更进一步,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配景下,互联网和数字社会治理已经成国家治理体系中不行或缺的组成部门。希冀对2019年全球互联网执法政策趋势的洞察,能够为构建科学合理、包容审慎、敏捷灵活的数字社会治理体系提供有益借鉴。

(二)新兴技术维度:新技术应用及其影响成互联网治理的重点

在互联网人口红利逐步见顶的存量竞争配景下,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技术成为了互联网连续创新和界限扩张的新引擎,也引发了政府羁系的连续关注。总体而言,各国都希望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缘,因此纷纷出台了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顶层设计,以占领未来全球竞争的要塞。在此配景下,各国并未贸然突进地对新技术举行强羁系。详细而言,各国对新技术应用及其影响的关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在提高效率、带来效益的同时,也连续引发隐私、公正、责任、宁静、应用界限等诸多争议,使得AI伦理与治理成为国际社会焦点关切。个性化推荐等算法自动化决议、人脸识别、深度伪造(deepfake)、AI医疗、无人驾驶(自动驾驶)等是羁系的重点,中美欧等各国已在制定AI伦理准则及细分领域立法,推进人工智能治理,但在详细的政策路径选择上存在重大差异,如欧盟更偏重伦理和羁系;美国则接纳了轻羁系、促创新的路径,更偏重尺度、指南等敏捷灵活的治理方式。

(2)新技术带来知识产权新问题,人工智能创作日趋精致化生长,却面临着版权掩护真空。美欧已将AI知识产权规则制定提上日程,以便适应人工智能对知识产物生产方式的连续厘革。如WIPO[1]、美国USPTO[2]等已在就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影响向民众征求意见,未来将制定指南等,讲明美国开始努力推动AI知识产权政策的重大态度转变。

(3)新技术带来网络宁静新问题。一方面物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的宁静、隐私等问题受到关注,外洋已在推进制定相关立法;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可被用于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如使用深度学习等AI技术制作深度伪造的音视频内容来从事种种欺骗和欺诈运动,美国已针对深度伪造提出多个立法。此外另有其他新问题,如区块链带来的羁系挑战,基因编辑、无人驾驶、脑机接口等带来的伦理争议。

可以预见,随着技术快速生长迭代和互联网应用界限连续扩张,全球各国将日益重视新技术、新应用、新业务的羁系和治理,平衡风险防范与生长诉求,确保技术向上向善生长是基础追求。

(三)数字平台维度:平台治理日益庞大多元并与数据、内容等相互交织

互联网平台在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中发挥着中枢性的作用,从消费到公共服务再到生产,已经渗透到了各行各业,使得平台治理不停庞大化。全球来看,平台治理已经成为互联网治理的焦点,2019年主要出现以下三个趋势。

(1)平台民事责任限制规则泛起新变化,综合性平台责任体系已经建设。网络版权等领域的避风港规则宁静台责任宽免规则一直以来都是互联网平台创新生长的重要保障,2019年泛起新变化。一是欧盟版权法革新结果对版权避风港规则的扬弃。《单一数字市场版权指令》划定,满足条件的在线内容分享平台(主要指YouTube等视频分享平台)不再享受避风港规则提供的呵护(即被动地遵守通知-删除法式),而应主动推行授权寻求、版权过滤等义务,接纳措施阻止侵权内容,显示出增强特定平台的版权责任的趋势。[3]二是我国司法和立法对通知-删除法式的完善。我王法院在阿里云案和微信小法式案中生长了通知-删除规则(通知-须要措施规则),联合这些新型平台的特殊性认为“转通知”作为“须要措施”具有合理性,而非一律接纳“删除”措施。这是对工业互联网生长中的平台责任新问题的努力回应,正在制定中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也予以采取,立法与司法形成良性互动。三是美国对CDA法案中230条款的争议。随着算法推荐、假新闻、政治广告与选举干预等争议的连续发酵,美国已泛起对《通信规范法》(CDA)230条款举行革新的呼声,230条款作为互联网企业的“免死金牌”确保了美国硅谷作为全球互联网创新中心的领先职位,如今因为新问题的泛起而面临须要性、合理性的质疑。此外,涵盖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综合性平台责任体系已经建设,尤其是平台刑事责任在2019年受到重视,各国开始强化平台刑事责任制度,我国《关于管理非法使用信息网络、资助信息网络犯罪运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不推行信息网络宁静治理义务等平台犯罪的适用尺度。

(2)平台竞争转向数据获取与使用,竞争规则逐步获得确立。在人工智能时代,数据所蕴藏的庞大价值进一步彰显,争夺数据由此成为了平台竞争的焦点,数据掩护规则亟待建设。网络爬虫涉嫌违法违规的事件频频发生,同花顺诉灯塔公司、新浪微博诉饭友、抖音诉刷宝等案件,在之前诸多判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未经授权获取、抓取、使用数据的不正当性和实质替代、正当商业利益等判断尺度。欧盟版权法革新结果中关于文本与数据挖掘的合理使用制度,区分公共利益目的和商业利益目的,认为后者必须尊重权利人的意志,给网络爬虫的正当性划定了界限。日本已于2018年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引入了“不正当获取、使用数据等行为”,旨在增强数据掩护。此外,欧盟、WIPO、美国USPTO、德国等已在思量针对数据(data)设立新型权利或举行特殊掩护的可能性[4],未来对数据的掩护将成为平台治理的重中之重。

(3)新技术增加了平台治理的庞大性。一方面,算法推荐等技术方式与社交媒体的联合,导致了假新闻的泛滥,甚至对西欧的政治选举发生了影响。假新闻、愤恨言论、政治广告等内容羁系已玉成球配合关切,各界也在呼吁对算法推荐等AI自动化决议的应用举行规制。欧盟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出台了一系列羁系措施[5],还将制定《数字服务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拟针对在线平台设定新的责任规则。此外,2019年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法国、俄罗斯等都制定了相关法案。[6]另一方面,陪同AI技术生长而来的深度伪造和合成媒体给网络内容的真实性带来挑战,美国等接纳了源头治理的方式,要求制作者、上传者对深度伪造和合成内容举行标注、标志,并勉励而非强制行业开发、部署鉴伪技术。2019年我国也有多个立法涉及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问题,导致平台责任泛起新变化。

(四)国际治理维度:数字经济领域的制度规则博弈加剧

如今,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成为了全球竞争的重心。各国除了在人才、技术、工业等硬核领域争夺制高点之外,越发注重在制度规则层面为自己缔造竞争优势。因此,我们在互联网和数字经济领域面临着日趋庞大、多变、不稳定的国际形势。可以预见,数字经济治理领域的国际竞争将日益凸显,影响着互联网的未来。

(1)欧盟加速推进统一的互联网羁系尺度和模式,制衡美国等国际互联网工业气力,并希冀影响全球互联网治理。为了抓住数字时代的机缘并增强欧盟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欧盟选择通过革新执法和羁系政策来打造一个繁荣生长的“单一数字市场”(DSM)。从已出台的GDPR中的“长臂统领”、被遗忘权、数据可携权和版权法革新法案中的链接税、过滤义务,到连续举行中的数字税、人工智能治理和针对美国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观察,再到计划中的数字服务法案,这些立法和羁系措施背后体现出欧盟生长状况、国际竞争形势等多元思量。欧盟希望“互联网惠及所有人而非个体公司”,其立法和羁系针对美国大型互联网企业的意图较为显着。

(2)数字税和数据自由流动玉成球数字经济治理的焦点议题,各国仍难告竣共识。数字税方面,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生长单薄的欧盟,是数字税[7]的强有力推动者。欧盟及英国、西班牙等成员国已提出数字税相关提案,法国则率先通过了数字服务税(digital services tax)。此外,欧盟也在努力推动OECD、G20采取数字税计划,以此推动全球数字经济治理。在各国数字经济生长不平衡的配景下,欧盟强推数字税意在制衡美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欧盟境内的谋划运动,从而维护欧盟自身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利益和宁静。数据跨境流动方面,欧盟通过双边协议方式推动建设宁静可信的数据流动圈,如已与日本告竣协议,建设世界最大的、宁静的数据流动区域。G20大阪峰会则彰显了各国在数据流动上的分歧,美国等数字经济生长处于领先的国家体贴能否实现数据自由流动和全球数字商业;生长中国家基于自身生长考量倾向于不支持跨境数据流动、电子传输免征关税等倡议;欧盟、印度等则越发关注数据掩护和数据当地化,而且欧盟以GDPR为筹码(如统领规模和跨境流动)来影响国际小我私家信息掩护规则的制定。

(3)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方面,双边与多边的治理规则不停增多。例如,在2019年的七国团体(G7)峰会上,七国团体试图针对社交网络服务等数字服务领域制定相应的消费者掩护措施。2019年9月,美国等27个国家公布了网络空间卖力任国家行为问题的团结声明;同年10月,美国政府与英国政府首次正式就执法部门电子数据的跨境获取告竣协议,美国《澄清域外正当使用数据法案》即“云法案”取得历史性外洋推进。上述事件讲明网络空间国际格式正在不停演化,双边、多边探索有增无减。

(五)展望:建设健全数字社会治理,推动科技向善

已往25年互联网在我国的生长,缔造了一个繁荣的互联网市场,相关的创新创业层出不穷,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我国在焦点技术等方面与蓬勃国家相比尚存较大差距。我国经济社会生长和国际竞争力打造还需依靠互联网科技这一新引擎、新动能。因此,在互联网羁系和数字社会治理方面,我们需要更多思量技术创新和工业生长的诉求,构建多条理的治理体系,而不但单是依靠立法和羁系,诸如尺度、自律规范、最佳实践做法、技术指南、伦理框架、数字素养、伦理教育等都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且更能适应技术快速迭代、应用日新月异、工业融合生长等特征。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1)我国需要努力到场数字经济和前沿科技等领域的国际治理和规则制定,增强数字互助。数字税、数据跨境流动、全球数字商业、AI伦理、隐私掩护等国际性话题,事关数字经济的全球生长,我国有须要努力到场,增强双边、多边的数字互助,输出理念和制度规则,增强话语权。此外,推动在团结国框架内推进互联网治理革新历程的深化,扩大在ICANN等传统互联网治理机构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2)我国的互联网立法和羁系需要更多思量国际竞争视角,为海内企业到场国际竞争提供更好掩护。欧盟、美国等外洋立法一般都是为了掩护自身技术和工业生长,欧盟在“单一数字市场”战略之下的一系列立法和羁系措施的初衷都是如此,且背后具有庞大的政治经济动因,我们应客观、理性、辩证看待,制止机械借鉴和片面移植。此外,海内立法一方面需要勉励、促进技术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发挥,另一方面需要制止发生阻碍、延缓技术创新和工业生长的倒霉效果,以免削弱我国的科技和工业竞争实力。在日趋猛烈的国际竞争形势下更好地掩护海内企业是应有之意。

(3)针对新技术、新应用、新业务等出台先行先试政策和立法,探索前瞻性规则。现在,国家支持在AI、自动驾驶、5G、大数据等前沿科技领域建设生长试验区和生长示范区,AI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国家重要结构,这些领域的先行先试和应用落地往往需要突破既有的执法和羁系壁垒,此时探索制定前瞻性规则就变得尤为重要。

(4)连续探索多元共治的平台治理模式。网络平台是数字社会的中枢,在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治理制度中,平台可以发挥应有作用,而这需要找到政府治理宁静台治理目的的联合点。此外,在平台跨界、多元、融合生长趋势下,平台治理需要坚持多元共治的原则、行为决议责任的思路,使平台治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助推器。

(5)建设健全数据政策。在当前的数字经济配景下,数据政策是多维度的,涉及隐私和小我私家信息掩护、政府公共数据开放与共享、商业数据掩护、数据相关犯罪攻击等诸多层面,需要统筹推进。例如,小我私家信息掩护需要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和诉求,制止像GDPR一样过分偏离工业实际,阻碍竞争和创新;商业数据掩护需要明确网络爬虫、数据获取与使用等行为的正当界限,保障数字经济康健有序生长;针对数据相关的新型权益掩护机制努力探索前瞻性规则,为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创新生长和国际竞争力培育奠基制度土壤。

(6)进一步发挥技术在数字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科技支撑”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在数字社会治理中也能发挥重要作用。在“羁系规则+平台规则+技术规则”的三重互联网治理方式中,技术规则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例如,人工智能的应用能够识别、移除非法内容,过滤侵权内容,攻击金融犯罪等等;互联网法院、智慧法院(如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区块链存证等互联网司法创新实现数字社会中纠纷的高效率、智能化解决;“互联网+羁系”和羁系科技实现智能化、自动化羁系与合规。

参考资料

[1]参见https://www.wipo.int/pressroom/en/articles/2019/article_0017.html

[2]参见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9/10/30/2019-23638/request-for-comments-on-intellectual-property-protection-for-artificial-intelligence-innovation

[4]例如,欧盟已提出针对“非小我私家数据”建设“数据产权”制度,德国数据伦理委员会针对数据和算法的建议提出,数据运动的各方(包罗网络平台)基于其孝敬可享有对数据生成和使用的到场、配合决议等数据权利,旨在增强对平台数据的执法掩护。

[5] 2016年以来,欧盟连续增强在线内容治理,要求大型在线平台在24小时内审查(并移除)违法内容,确保政治广告透明性,阐明算法机制并允许第三方验证。

[6] 2019年4月,英国议会公布了《在线伤害白皮书》(Online Harms White Paper);2019年5月,新加坡制定了《在线虚假和利用防止法》(Protection from Online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2019年4月,澳大利亚制定了关于“分享极端暴力内容”的《刑法修正案》;2019年7月,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旨在攻击在线愤恨言论的执法草案;2019年3月,俄罗斯立法机构通过的一部新法案将流传“假新闻”的行为划定为犯罪。

[7]数字税又称GAFA税,即针对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等跨国互联网公司的在线广告、用户数据生意业务、数字平台等三类服务的营收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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