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的老师不是“真正”的老师?培训机构不算真正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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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看之前文章的留言,其中因为培训机构而有些争论:

网友A:培训机构的老师都去应聘西席吧,真正做一回为人师表,传学授业,为人尊敬的好老师,这才好事无量!培训机构目的究竟是商业性质,不是真正的老师!

网友B:啥是真正的老师?不求财不求恩就是好老师?

网友C:学校的老师就是最好的老师,培训机构是商业化,榨取家长太多的钱财,很是多很是心狠手辣的收费!

网友E:按你的尺度西席这个职业就不存在了!孔夫子是西席的祖师爷也是私立,教育培训,孔子特别强调:学费不能少!

网友F:只要有授你知识,伴你发展,三人行还必有我师,师的意义大的很!

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培训机构的老师算不算“真正的老师”?往大了说,培训机构教学算不算真正的“教育”?

1、培训机构的教学算不算真正的教育?

教育这个观点,可以说在差别的时期有差别的明白。我国的教育一词最早泛起在《孟子》,其中说:“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这里的教育,就是教育和培育。

那我们今天的教育是什么意思?

广义的教育,泛指一切有目的地提升人的知识和技术、智力和体力、影响人的思想看法的运动。

狭义的教育指的是学校教育,是凭据社会要求和需求,有目的、计划、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的偏向变化的运动。

凭据以上观点,我们来套一下培训机构算不算在做教育?以广义的教育来看,培训机构有没有提升人的知识和技术?增强人的智力或体力?影响人的思想看法?只要有一项是,那就切合广义的教育!

从狭义的学校教育来看,培训机构教学有没有凭据社会需求和要求施教?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身心施加影响?

回覆是肯定的!

2、培训机构的老师算不算“真正的老师”?

老师是什么?

孔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唐代的韩愈《师说》中说道:“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认为西席就是传道、授业息争惑。

我们现在也认为,西席的天职就是教书育人。在教育法第1章第3条提到:西席是推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负担教书育人,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棒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那么培训机构的西席有没有做到教书育人呢?

教书这是肯定的,培训机构的西席在给学生们教授知识、技术。有没有做到育人呢?所谓育人,在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西席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提到了:教书育人包罗遵循教育纪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造就学生良好品行,引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生长。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尺度。

育人方面就是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良好品行、创新精神、不以分数作为唯一评价尺度。

这些方面,其实学校老师和培训机构的老师做的差不多!做的好的都做的好,做的欠好的都做的欠好,从上面这几个尺度,看不出,学校老师和培训机构的老师有太大的差异。

好比,造就学生良好品行,这方面许多培训机构也很重视,不能说他们就没有造就,他们也在规范学生行为,造就学生兴趣。其实做的也和学校差不多。

那为什么另有许多人说培训机构的老师不是“真正”的老师呢?就是因为培训机构的老师在挣钱?甚至是暴利?

就像上面网友C所说的,培训机构是暴利,老师很赚钱,可以说是榨取家长太多的钱财,很是多很是心狠手辣的收费!

岂非,之所以说培训机构的老师不是“真正”的老师,就是因为——钱?暴利的钱?

按理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培训机构和老师固然爱财,学校老师肯定也爱财!能找到不爱财的老师吗?可能有,比力少。

好比《论语》中说:“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其中,束脩是指扎成一捆(十条)的干肉,是送给西席的酬劳(脩:古时称干肉)。孔子的意思就是,他收学生都是收费的,但有教无类,只要愿意拿出来十多个干肉为礼物来见我,我从来没有不给教育的。言下之意,不给干肉就不能保证一定给教育。

所以,培训机构是商业性质的,也没有问题。做一件事情,总是要回报的,否则肯定连续不下去。

那么,真正让有些人反感、阻挡培训机构的原因,就是:在他们看来,培训机构都是暴利。甚至,有人还提出来应该把所有培训机构全部取缔!

暴利是差池,可以投诉,可以建议,但不能一棒子打死一大片培训机构。就像做企业一样的,有暴利企业,但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企业是吧?

所以,我认为,培训机构的老师不是“真正”的老师——这种说法是不妥的。还是要理性看待,一分为二的看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