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例销售不切合尺度的医用器材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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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检察”微信民众号消息,3月5日,经合肥高新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因销售不切合尺度的医用器械罪被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据悉,该案是合肥市首例以销售不切合尺度的医用器材罪被讯断案件。

2020年1月,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医用防护口罩十分紧缺,在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谋划大药房的被告人刘某,为利所驱,明知一次性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须由正规持证医药公司供货,仍从批发市场、百货用品店等非正规渠道以低价放肆购进冒充的飘安牌口罩,冒用安徽省阜阳市颖州区医药团体之名,通过微信朋侪圈公布出售,累计销售11400个,销售金额达42900元。

对该起涉疫销售不切合尺度的医用器材案,高新检察院高度重视,合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高新检察院检察长杜薇密切关注此案希望,多次派员提前介入。该院副检察长李新枝出席公安部门案情讨论集会,就案件定性问题揭晓意见,引导侦查取证。

以往销售冒充飘安牌口罩大多以销售伪劣商品罪、诈骗罪等处置惩罚,但该案刘某明知销售工具是全国各地谋划药房人员,要求购置的口罩必须是“医用”,仍将其从小商品市场购进的显着不切合尺度的带有“医用”标识的口罩,谎称是正规渠道的医用口罩举行销售,并特意拍摄口罩上适用规模为“医用”字样以及口罩包装上注明的业内公认的械字号给购置人。销售规模之广、数量之大,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康健。基于上述情况,高新检察院精准治罪,以销售不切合尺度的医用器械罪移送起诉。

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接纳取保候审措施,案件移送高新检察院审查逮捕时,鉴于刘某曾因销售假药罪入狱,系累犯,且为外地人员,不适宜取保候审,高新检察院决议对其批准逮捕,保障了该案快捕快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