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布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典型案例 涉及“飘安”口罩 立案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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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徽省各级市场羁系部门迅速核办一批制售“三无”口罩、不切合质量要求和冒充伪劣口罩等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防疫用品市场秩序。2月3日,安徽省市场羁系局公然曝光一批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典型案例。记者发现,涉及销售冒充“飘安”品牌口罩立案多起。

案例一:合肥经开区市场羁系局查处靳某等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案

1月30日,合肥经开区市场羁系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一公寓楼内有人通过网店和微信朋侪圈销售无生产厂名和产地、无质量及格证及无生产日期的口罩,且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

经查,当事人靳某等3人于1月26日、1月29日先后两次从肥东县安徽某纸业有限公司购进涉案口罩约10万只,并通过淘宝店肆和微信举行销售,单只售价1.7元至2元不等。至案发时止,已售出 6万余只,报损约1万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产物质量法》、《无证无照谋划查处措施》的相关划定,该局依法对尚未售出的21800只涉案口罩予以扣押,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举行立案观察,并通报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羁系部门。

案例二:肥东县市场羁系局查处涉嫌销售冒充“飘安”口罩案

1月30日,肥东县市场羁系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该县撮镇镇义和家园的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肥东三店正在销售涉嫌冒充的口罩。该局立刻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共购进标注为河南飘安团体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340袋,共计6800只,除现场查获的5只外,其余均已全部售出。经查证,此批口罩非河南飘安团体有限公司生产,属于冒充产物。

1月31日,该局对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肥东的另外7家分店举行检查,发现其中2家分店有销售涉案口罩记载。现在该局已对上述涉案的3家分店举行立案观察。另查明,涉案口罩由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配送至该公司肥东相关分店。肥东县市场羁系局已将该违法线索依法移送至合肥市玉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住所地长丰县市场羁系局观察处置惩罚。

案例三:阜阳市颍东区市场羁系局查处2起涉嫌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口罩案

1月26日,阜阳市颍东区市场羁系局河东所凭据举报,对阜阳市颍东区河东天趣念书社举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同日,阜阳市颍东区市场羁系局河东所凭据举报,对安徽中新高科工业有限公司阜阳市颍东卖场举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销售的时尚防护口罩未标注厂名、厂址。

现在上述2起案件正在依法观察处置惩罚中。

案例四: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羁系局查处徐某涉嫌无照销售口罩案

1月29日,凭据群众举报,屯溪区市场羁系局执法人员在大润发超市门口发现徐某正在销售口罩,执法人员就地制止其销售行为。

经查,徐某在疫情发生后,于1月28日前往浙江省义乌市以11元/个的价钱购进了2000只普通防寒口罩,购回后在大润发超市门口销售,销售价为12元/个。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已销售了约500只,尚有一部门口罩遭哄抢。因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无法提供口罩的进货凭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剩余的1341只口罩,屯溪区市场羁系局对徐某违法谋划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现在该案正在处置惩罚中。

案例五:黄山市市场羁系局查处屯溪区益康堂大药房涉嫌销售不切合要求一次性使用口罩案

1月25日,黄山市市场羁系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屯溪区益康堂大药房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生产日期存在问题,并质疑产物质量。

经查,该药店正在销售由河南飘安团体有限公司生产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两个批次口罩划分标注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2日和2020年2月6日,现场查获两个批次口罩10包,每包20个。经查,该店共进货两个批次口罩500包,已销售490包,每包进价28元,售价38元。执法人员对该现场查获的口罩举行扣押,并已送安徽省质检院检测。1月30日,该案移送黄山市公安局侦办。

案例六: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羁系局查处杨某涉嫌销售无标签标识口罩案

1月30日,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羁系局凭据举报,对该区上海奥新芜湖谋划部举行检查,现场查获6.85万只无标签标识的口罩,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口罩予以扣押。经查,当事人杨某从侯某处购进该批口罩,共购10.1万只,进价1.5元/只,存放于杨某母亲店内。当事人通过其微信朋侪圈,以1.5元/只的单价举行销售,涉案货值15.15万元。停止案发,当事人已售出并发货3.25万只口罩,尚有3.632万只已售出但尚未发货,销售金额累计达10.323万元。当事人未能提供货方资质证明和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许可证及产物磨练及格证明等质料。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组成销售伪劣产物罪,该案已于2月1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七:固镇县市场羁系局查处叶某、刘某涉嫌销售冒充“飘安”口罩案

1月30日,固镇县市场羁系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在固镇县城关镇腾飞五金店有销售冒充“飘安”口罩。凭据蚌埠市市场羁系局前期发出的执法提示,开端判断被投诉口罩涉嫌冒充,随即摆设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口罩。执法人员出示消费者提供的样品后,当事人叶某认可销售过,并称系从该县城关镇蔬菜市场刘某处购进。

执法人员立刻对刘某举行观察,据刘某供述:此产物是2019年4月份从山东省临沂市凯歌旅店用品店处购进,共购进30包,每包20只包装,进价1.20元/包,销售价1.50元/包。现在固镇县市场羁系局已经立案观察,并将供货商线索通报给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羁系局。

案例八:宣都会市场羁系局查处张某涉嫌销售冒充“飘安”口罩案

2月1日,宣都会市场羁系局接举报称有人正在销售冒充口罩。执法人员立刻赶赴现场,发现被举报产物标示为河南飘安团体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注册证编号: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40367号,经开端判断被举报产物涉嫌冒充。鉴于案情重大,宣都会市场羁系局立刻联系宣都会公安局、宣州区公安局对相关线索开展跟踪追查,现在此案正在观察处置惩罚中。

案例九:宣都会市场羁系局查处杨某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案

1月28日,宣都会市场羁系局接举报称中锐第一城小区北大门处有人销售“三无”口罩。执法人员立刻赶赴现场,发现当事人杨某正以每个0.60元价钱兜销无厂名、厂址、无执行尺度的“三无”口罩。执法人员在盛装口罩的纸箱中发现磨练小票,记载:品名FC14103,日期2013年9月9日,未纪录磨练结论。执法人员就地制止杨某销售“三无”口罩行为,查扣未售出的“三无”口罩6535只。

经查,杨某在2014年春节前,从其原打工单元堆栈中拿了2013年9月生产口罩3箱,共计12000只,未支付货款。杨某将拿回的口罩存放在家中,在使用和赠送他人一部门后,剩余10658只。近期,杨某看到新型冠状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发作后,市场上口罩行情紧俏,于1月27日开始通过抖音小视频和现场摆摊的方式宣传销售口罩,停止被查处时止,杨某共销售口罩4123只,收到销售款2473.80元。现在,该案正在观察处置惩罚中。

案例十:绩溪县市场羁系局查处胡某涉嫌违法销售口罩案

1月25日,凭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绩溪县市场羁系局执法人员对华阳镇某超市外胡某违法销售口罩的行为举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现场在售及租赁场所库存的无任何标识、生产日期、部门有标识凌驾保质期的3149个各种口罩依法予以扣押,当事人未管理任何证照。执法人员实时追回已售出但未使用的各种口罩116个。

经查,胡某谋划的口罩系经微信挚友先容,于2020年1月23日从浙江桐庐某医疗器械公司楼某处购进,共计5500个,进价0.4-0.5元/个不等,差别类型口罩对外售价1元、2元、10元、15元、20元不等,主要通过现场摆摊和微信推销方式销售,涉案货值金额36271元、违法所得7198.5元。

胡某上述行为已涉嫌组成违法销售与人体康健和生命宁静有关的产物,现在该案正在管理中。

案例十一:太湖县市场羁系局查处太湖县春天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冒充“飘安”口罩案

1月28日,太湖县市场羁系局接群众举报,称太湖县春天大药房有限公司近期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生产日期存在问题并质疑产物质量。该局立刻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现场发现该药店正在销售由河南飘安团体有限公司生产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及格证标识生产批号20200205,生产日期标示为2020年2月6日。因该产物标识问题涉嫌冒充,该局于当日立案观察。经查,该店经销上述口罩2000只,未索取相关进货票据,经与河南飘安团体有限公司联系,确认该批口罩非该厂生产销售,太湖县市场羁系局立刻将相关信息向社会通报。现在,该案正在观察处置惩罚之中。

1月31日,太湖县新型冠状病毒熏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从太湖县市场羁系局通报中相识到,由指挥部从安徽省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安庆)采购的9万只“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系上述同类产物。该案件线索已移交安庆市公安局侦办。

案例十二:铜陵市市场羁系局查处徐某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案

1月31日,铜陵市市场羁系局接到市公安局案件线索,称位于安徽顺丰速运有限公司铜陵第三营业部堆栈内有人涉嫌销售“三无”口罩。

执法人员立刻赶到现场核查,现场发现有一批口罩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执行尺度等标识,也未见产物质量及格证明。经开端观察,当事人徐某从一微信挚友处购入口罩9万只,分三批发货,购进价5.2元每只,销售价为13元每只,此次已到货60000只,已对外销售10000只。执法人员责令徐某立刻停止销售。现在,该案正在观察中。

王换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