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青岛公积金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满足这些条件可申请管理

    关于疫情期间阶段性提高缴存职工租赁提取额度凭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要求青岛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一、针对租赁条约已挂号存案的提取情形,提取额度由原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凌驾2500元调整至每月不凌驾3500元,审定租赁期仅限于2020年1月至6月,7月1日后恢回复

    20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