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检察院

  • 宣城首例涉疫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二年八个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月13日上午9:00,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某涉嫌诈骗一案在宁国市人民法院公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且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季某某损失人民币35595元。讯断后,黄某某表现听从讯断不再上诉。该案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至庭审讯断仅用了5天。2月1日,黄某某看到朋侪圈的季某某求购口罩,遂主动联系季某

    202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