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高宗祥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洪禹候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学东的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周榕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新林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宗祥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