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4岁初中生放学途中骑摩托撞伤人,赔偿10万元,学校该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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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开学的第三天,湖南某农村中学就处置惩罚完成一件“陈年讼事”,还是去年上学期,该校一名14岁的初二学生骑摩托回家,在途中把一个路人撞成了重伤,需治疗用度10万元,学生与伤者经济条件都欠好,家长要求学校赔偿,把学校推向了风口浪尖。

家长理由:孩子在放学途中出的事

这个家长伉俪俩常年在外打工,孩子由爷爷奶奶照顾,家里离学校远,有十多公里,上下学也不利便,去年便教会了孩子骑摩托,刚刚14岁的孩子就天天骑摩托上下学。

孩子失事后,家长第一时间从打工地赶回家,拿出家里仅有的2万元积贮,送到伤者住院的地方,再也拿不出钱了。面临巨额治疗费,这家人无计可施,只有把学校投诉到了主管部门,要求学校赔偿伤者治疗费。

家长说,学校是在放学路上出的事,学校应该给个说法,我们知道学校平时对孩子好,但这是没措施的事,也不知有没什么政策依据可让学校赔偿这笔钱。

主管部门:学校没有责任,曾对学生骑摩托举行劝阻

接抵家长的投诉,主管部门迅速就此事对学校举行了观察,综合交警部门的意见,给出了回应:学校没有责任。

国家有法例划定,未成年人禁绝驾驶灵活车辆,这一情况这个家长是知道的,学校委托班主任多次打电话给这个家长,要求学生不要骑摩托上学,并做了详细记载。厥后学校强制执行,学生摩托车一律禁绝进校园,但许多学生就把摩托车停放在学生二三公里远的地方,走途经来上学,让学校无从下手治理,这名学生就是其中一个。许多家长知道实情,但认为乡间交通并不庞大,孩子确实上学有难题,便只好听凭孩子这样。

圆满解决:学校多方筹措,凑齐剩余治疗用度,撞人事件,令人思考农村教育现状

学校虽然被认定没有责任,在处置惩罚这件事上还是是尽了很大的努力,校长和班主任说,不管怎么这孩子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不能让孩子过早背上不须要的心理肩负。学校通过在网上公布求助信息,发动本校师生募捐,并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拿出2万元,终于在今年开学凑齐了剩余治疗用度,现在伤者已出院。

事情看似圆满竣事,通过撞人事件,学校校长和老师对当前农村教育深表忧虑:

家长外出务工的多,大部门学生成为留守儿童,对孩子的教育基本上是“隔代”执行或托管他人,恒久得不到怙恃亲爱,许多学生行为上对自己不加约束,难以管教。他们学校除了有部门学生违规骑摩托上学外,学生中吸烟、上网、早恋网恋的不在少数。

学校办学条件不够,不能提供住宿条件,大部门学生住家离学校比力远,现在的公共交通(校车)只能满足部门学生,大部门学生面临上学难的处境,骑摩托有时实属无奈。

农村教育,期待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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