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统筹组织4200个省重点续建项目有序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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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安图网大皖客户端讯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日印发《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的通知,提出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

生活必需品生产等重要领域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

《意见》提出,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要以县域为单位,根据疫情确定不同风险等级,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据此指导各地做好复工复产安排。各地要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风险等级较低的区域加快推动复工复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区域要科学研判、精准评估,确定复工复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列出清单和时间表,分行业、分时段安全有序推进。

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已复产的要继续增产扩能、开足马力生产。

其他企业:工业方面,员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所在县(市、区)为主的工业企业,可以复工复产;鼓励国有企业、各类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以及有订单的外贸企业抓紧复工复产;其他工业企业,科学安排,有序复工复产。服务业方面,商贸物流企业以及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旅游、休闲、娱乐、影剧院、博物馆等领域暂不开工营业,其他服务业企业经科学评估后有序复工。建筑业企业方面,涉及国家重点工程、省重点建设项目、重要民生工程以及为此类工程提供配套生产和服务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抓紧复工开工;涉及其他项目的建筑业企业由各地根据实际统筹安排。

落实复工复产属地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复工复产审核备案由企业所在县(市、区)或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防控机制、物资、员工排查、应急预案、内部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审核,有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到“五有”,即有疫防人员、有疫情检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

使用核酸检测等手段加强返岗人员筛查

各企业要加强返岗人员疫情排查,各地要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科技手段,强化对重点领域人群的筛查,提高返程返岗人员筛查效率,指导企业对返程返岗人员开展全面健康排查,严禁“带病返岗”。

按照企业自备为主、政府支持为辅,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防护用品需要,鼓励企业间互帮互济。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关于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健康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出入人员集中场所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的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防控措施。

同时,坚决纠正对外来车辆和人员“一刀切”劝返等做法,保障复工企业人员特别是核心员工、技术骨干及时到岗。通过“点对点”包车方式返程的工人,行前14天内和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要尽快复工。疫情较轻地区要在做好防疫前提下,有序恢复客运班线、城市公交等服务。

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每人每天补助200元

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至少配备1名人社服务专员,提供用工、社会保险、政策对接等服务,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方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协助重点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

对按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提前复工复产、纳入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所在市、县(市、区)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2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力度,强化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落实。扩大中小企业就业岗位,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对受疫情影响,有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加大创业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对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优先给予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优化提升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疫情冲击中下岗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统筹组织4200个省重点续建项目有序复工

加快基础设施、民生建设等领域项目建设。针对疫情防控中的短板和需求,加强涉及科技创新和公共卫生的重大项目谋划,加大公共卫生、防灾减灾、交通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投资。预算内投资优先向传染病防治急需的项目倾斜,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领域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前沿性、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的投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加快推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

分类制定重点项目开工时间表,统筹组织4200个省重点续建项目有序复工,推进1800个以上重点项目新开工,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前置要件线上受理、网上联审,创新审批工作方式。待疫情解除后,积极组织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要把重大项目及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疫情防控物资等纳入地方保供范围,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通道畅通,协调落实项目复工开工条件。

对2020年6月底前能实质性开工的省重点建设项目,可使用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疫情防控必需的新建非营利性医疗场所,所需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解决。地方政府债券优先支持2020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的医疗卫生、铁路、公路、水利、机场等基础设施和补短板项目。加强金融支持,推动政银企协作,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融资总量,更好保障新开工和续建的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

重点扶持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

有序组织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复工开业,提高补货补架频率,统筹疫情防控和方便群众采购。扩大药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生产销售。鼓励企业积极开拓进口渠道,优化进口农产品食品和生活必需品检验检疫监管流程,支持进口防疫医疗物资,实行快速通关、快速验放。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资源性商品,不涉及危化品的,简化商品检验合格评定程序,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增产扩产。鼓励快递业创新业态形式,完善物流服务体系。

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确保防控物资生产、销售全环节价格总体平稳。严厉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相关企业违法违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涉及疫情防控方面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研究制定支持服务业稳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重点扶持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加快服务消费升级,鼓励引导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培育智能消费、定制消费等新模式。积极推进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支持商贸企业开拓国内消费市场。发挥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改善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加快跨境电商发展,加大贸易融资支持。

正常经营的屠宰场不得关闭

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抓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引导因疫情无法外出的农民工参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各市政府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辖区内粮油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组织春耕生产和农业生产恢复,组织好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供应,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稳定恢复生猪生产为重点统筹抓好畜牧业生产,不得关闭正常经营的屠宰场,支持合法合规的屠宰场尽快复工,按照依法依规、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要求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毫不动摇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全面开展7X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容缺办理、特事特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应对疫情各项政策措施,提升企业获得感。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化“铸安”行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是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把落实防控措施和支持政策情况、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等,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工作不力、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相关企业如因防控措施和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疫情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新安晚报 安图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