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城区违法建设的通告

  • 时间:
  • 浏览:249
  • 来源:世界杯买球盘口网址app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查处城区违法建设的通告

  马政〔2020〕3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维护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查处城区违法建设通告如下:

  一、查处内容:

  1.危害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

  2.重大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3.侵占公共空间、公共绿地的违法建设;

  4.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违法建设;

  5.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大型户外广告、棚亭书报亭。

  二、凡利用违法建设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安、文化、市场监管、税务、烟草等部门不得为其发放有关证照,已经批准发放的,应当及时纠正。

  三、所有涉违单位和个人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自拆,其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及其干部职工应于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自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或者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涉违单位和个人,由各责任主体从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实施助拆。对逾期不自拆也不接受助拆的各类单位和个人,执法部门将其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采取限制涉违房产抵押、涉违房屋买卖过户等多项措施。2020年6月1日起,对不愿自拆、不接受助拆的,依法强制拆除。

  四、一切违法建设均不受法律保护。希望广大市民认清违法建设危害性,自觉抵制违法建设,拒绝购买违法建设房屋,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五、凡是干扰、阻碍、抗拒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涉违当事人,由公安机关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