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亳州银保监分局宣布对交通银行亳州分行的2张罚单。
交通银行亳州分行由于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治理暂行措施》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视治理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被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
同时,时任交通银行亳州分行副行长鲍传应由于分管该行授信与风险治理部,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中应负主要向导责任,收到警告处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