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0〕3号)
《通知》要求: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谋划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摊位费等免收3个月
对政府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在孵科技型企业及团队减免6个月的房租
勉励其他民营双创平台对在孵企业减免租金并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对承租小我私家衡宇的,宿州市暂未出台相关减免精神